10年工龄,经济性解除合同我在公司11年了,好像没通知我签署无期限合同,不过应该是算的吧。现在公司以经济性裁员,全部是我们一个部门,先裁10个,有我,说后期还要继续裁员。
现在的问题是,今天上午才发通知说公司要裁员,下午就喊我去签字,上面写了“裁员通知,因经营困难,按劳动法41条,解除我的合同,赔偿按46、47条办。”我一时短路,就签了,下来听说其他人都没签,46、47就是按照N倍赔偿,大家都是要求2n+1的。
因为其他人是人事部找人谈过,我没有约谈,直接就是裁员通知,而且签字了,就说明认可N倍赔偿。
我为公司工作11年了,真是N倍的,确实不甘心。
而且公司没有给我解释什么是经济型裁员,我只是以为是裁员通知而已,也没有给我看劳动部门批准的经济性裁员的有关证明。
请问律师,我该怎么办,谢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