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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庭
你好,我三年前由于年龄不到,未婚先孕生下一个宝宝,又一次她侮辱我母亲,我一时冲动动手打了她一拳。最后因性格不和分手了,给了她8000元补偿费。孩子由我抚养,没让她承担抚养费。现在孩子上户随父亲。 三年后的现在,她和她老公要找我给她的精神损失费,和小孩的抚养权,请问律师大哥我该咋办?
地区:重庆-九龙坡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5-03-23 23:24:36
提问者:qweibo1427123611
 
魏华
魏华律师
重庆 渝中区
4000-110-148
不存在精神损失费的问题,孩子三岁可以不归女方了
回答时间:2015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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